補貼內容
按規定參加創業見習的學員,可申請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並統一辦理見習學員綜合保險。其中見習學員生活費補貼標準為當年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申請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青年,可申請參加創業見習:
(一)年齡在16-35歲🏋🏼♂️,具有本市戶籍的未就業青年;
(二)參加本市就業創業見習計劃的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所屬全日製畢業學年學生👩🍼;
(三)本市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應屆離校未就業全日製畢業生。
政策期限
見習期限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
申請程序
1、未就業青年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畢業學年學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等🫱🏼,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向創業見習基地所在區創業指導服務部門申請參加創業見習🤱🏿。
2🦻🏻、申請參加創業見習學員應結合意向創業項目以及提升創業能力的實際需求,填寫《創業見習申請表》。
3、區創業指導服務部門負責對申請參加創業見習人員的情況進行初審,根據申請人的實際需求推薦匹配的創業見習崗位。
4🐄、參加創業見習前,見習人員須與創業見習基地簽訂《創業見習協議書》,參加園區類創業見習基地的🤤🐐,見習人員須與園區類創業見習基地、直接提供見習崗位的創業企業共同簽訂《創業見習三方協議書》,明確見習崗位🪸、期限🐗、帶教計劃、各方權利和義務等相關的事項。